一、依据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108年9月11日台教国署学字第1080101756号函办理。

二、依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疾病监测资料显示,目前国内流感疫情有小幅增加趋势,由于学生与幼儿为流感病毒之高传播及高风险族群,且近日学校已陆续开学亦增加校园流感群聚发生之风险,爰请依旨揭指引确实执行相关防疫措施。说明如下:

1、落实良好卫生习惯:平时应养成勤洗手及注意手部卫生、良好的呼吸道卫生及咳嗽礼节,如有呼吸道症状时应配戴口罩,口罩如有脏污,应勤加更换;打喷嚏时应用面纸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与他人交谈时,尽可能保持1米以上。

2、维持健康生活形态:适度运动、充分睡眠、均衡饮食,提升自身免疫力。

3、落实“生病不上课、不上班”原则:对感染流感之师生,请其戴口罩,指导其适当休息与适当补充水分,并依医师指示接受治疗,并尽量与家长沟通,让学生在家休养直至症状解除后24小时始返校上课。

4、避免出入人潮拥挤、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以防呼吸道传染疾病传播。

5、注意流感危险征兆,尽速就医:加强宣导生病之师生如出现呼吸困难、急促、发绀(缺氧、嘴唇发紫或变蓝)、血痰或痰液变浓、胸痛、意识改变、低血压、高烧持续72小时等流感危险征兆应尽速就医,以掌握治疗的黄金时间。

6、多加利用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流感防治相关资讯(含旨揭指引),可迳至该署万维网([URL] /传染病与防疫专题/传染病介绍/第四类法定传染病/流感并发重症项下浏览/下载运用相关卫教宣导资料,透过相关集会场合、宣导单张、布告栏及跑马灯等方式,将流感防治正确知识传达学生及其家人,强化师生及家长对流感防治之了解与重视。

1、教室应维持适当通风,至少开一扇窗且窗缝至少一个拳头宽、学生左右座距间至少有一个人宽。

2、学校应提供充足且适当之洗手设备;如有需要,进行全面环境清扫及消毒工作。

3、随时关心与注意学生之健康与请假情况,如学生出现异常之请假状况时,应联系家长了解原因;如为疑似群聚感染情形,应立即通报卫生单位,配合进行疫情调查,落实感染管制措施,以防范流感群聚事件发生及避免疫情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