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标准:创意40%,技巧30%,色彩30%。

于一个月内携带身份证明文件至优雅客营运据点领奖。

1. 参赛作品一经提交不得要求退件,参赛者作品之创作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利,于缴交作品时即视同让予优雅客有限公司,并以报名作为一切权利让渡证明,不另立据。

2. 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赛作品,运用于印刷、宣传品等设计素材用途,并有重制、改作、编辑、印刷出版、公开播放展示及口述之权利。

3. 参赛作品限每人一张,应由署名参赛者自行创作,参赛者须自行负责侵害他人著作权之法律责任,若损及主办单位形象商誉,并负损害赔偿之责。不得抄袭或由他人代笔,如有抄袭之情事,将取消参赛资格。

4. 参赛者基本资料未填写齐全者,视同弃权。

5. 真实姓名、联络电话等资料将依个资法保护不予公开,仅供主办单位连系用。

6. 以上活动办法若有不足,主办单位可随时增修。本活动若因故无法执行,主办单位有权决定取消、终止、修改或暂停本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