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综合保障中心,为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承担机关物业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
2.承担机关实物资产管理和本级基本建设工作。
3.协助机关受理文化和旅游市场投诉举报事项,开展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工作。
4.协助机关开展文化和旅游信息服务、宣传推介、规划调研、统计研究、旅游资源开发、产业促进、科研培训等工作。
5.承担机关门户网站、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运行维护工作。
6.承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正科级机构:综合科、党务办公室(人事科)、后勤保障科、投诉举报受理室、信息宣传科、业务保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