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区两带六组团”发展格局,推进广东梅江韩江绿色健康文化旅游产业带建设,创建“国家旅游休闲示范城市”,促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2016年6月15日,市旅游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扶持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梅市旅字〔2016〕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根据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情况,我们对《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梅州市扶持旅游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同时适用于2016年度的申报项目,《关于印发〈关于扶持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梅市旅字〔2016〕7号)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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