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
第六十七条 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第六十七条 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给予国家赔偿。 本条是关于监察机关国家赔偿责任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救济和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监察机关依法开展工作
第六十七条 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给予国家赔偿。 本条是关于监察机关国家赔偿责任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救济和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监察机关依法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