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直和中央驻豫各单位:

为深化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根据工作安排,经择优推荐、综合评估、集体研究、组织公示,现将29个第三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予以公布,请各地、各部门按照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一、注重创建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标兵)已经纳入我省创建示范活动目录,各地、各部门要条块结合,广泛动员本地、本系统所属单位,特别是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层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对照《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验收标准》,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

二、注重以点带面。被命名的单位要珍惜荣誉,持续总结提升,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亮点经验,结合“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十周年”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要组织标兵和创建单位深入开展“结对子、传帮带”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注重培育指导。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新要求,选择领导重视、法治机构力量强、工作基础扎实的创建单位,通过开展“比武练兵”“微宣讲、走基层”等活动,加强培育指导,帮助其达到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标兵)标准,根据工作部署,择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