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庙碑文(康熙四十三年1704)
京师朝阳门外向有东岳庙,自元明迄今历有年所。康熙三十七年,居民不戒而毁于火。其明年朕发广善库金,鸠工庀材,命和硕 裕亲王董其事,不劳一民,不兴一役,经始于三十九年三月,讫工于四十一年六月,不三岁而落成。殿阁廊庑,视旧加饬焉。夫五岳为名山之长,而泰山尤群岳之宗,于时为春,于德为仁,而其神之灵,又能肤寸成云,霖雨天下。故诸岳止祀于其方,而泰山之祠遍宇内,崇德报功,所从来久矣。朕即位以来,殚心治理,访求民隐,阅视河工,屡经鲁地,皆命专官致祭,凡以为苍生祈福祉也。兹朝阳既都城之巽位,而东岳庙又适在其地,则因其方位之宜,以隆望秩之典,亦礼之可以义起者。然则斯庙之成也,神既得所凭依,而民亦遂其瞻仰,自兹以往,风雨以节,寒暑以时,俾海宇得休养生息,以共乐于丰穰之世。庶于朕四十余年惠爱黎元之意,其稍有慰乎!爰书重建之岁月,以昭示来兹云尔。
补:据《北图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
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十一月上旬刻。碑在北京朝阳区。拓片碑身高300厘米,宽120厘米;额高42厘米,宽32厘米。圣祖玄烨撰并正书,额篆书,汉、满文合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