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侣制度草案,真的将外遇合理化?

伴侣制度是最近多元成家话题其中之一,很多人都以为,多元成家只有支持同性结婚,实际上多元成家草案,有分三个部分:婚姻平权、伴侣制度、家属制度,其中同性结婚包含在婚姻平权里,故只是其中一项,而另外两项比较重视家庭组成的部分,家属制度草案,希望将家属改成登记制,但无法定继承权,主要是希望共同生活的伙伴,能在法律上成为家人。

伴侣制度草案的部分,原是希望让不婚主义者,也有成家的选择,只要两个超过二十岁的人,但排除直系亲属,都可以签订伴侣契约组成家庭,希望两人能照顾互助、共同生活,伴侣制度的财产制,没有特别规定的话,就采取分别财产制,监护权可另外协商;但因此制度无性忠贞义务,没有通奸罪,故许多人认为将外遇合理化的制度,引起很大的争议。

不过成立此制度的目的,主要是让没有以爱为基础的两人,在法律上也能成为伴侣,以平等协商、照顾互助为基本精神,并不是为情侣所成立的制度,若情侣想要在法律上对彼此负责,应该选择婚姻制度;征信社认为,因为两人没有爱情,所以也没有通奸或背叛的问题,故此草案不算将外遇合理化。不过多元成家通过后,建议您在决定给彼此法律名义时,一定要考虑清楚,自己与对方的关系,到底是情侣还是朋友,才不会选错制度喔。

多元成家一直都是现在争议话题,有人支持也有人不支持,不过征信社认为,还是要规划仔细,才不会事后衍生出更多问题,很多事情在没有发生之前,是很难去想像后果有多么严重的,故有完善的计划与规划,才能降低伤害与问题的发生;不过法律并不是问题的来源,真正造成社会混乱的,其实是人类的想法与行为,举例来说,只要大家不外遇,就不需要通奸罪,相对的,伴侣制度也不会有此争议,故我们要重视的不只是法律问题,还有社会的观念,从问题根本开始解决,才能真正解决问题。任何制度都有好有坏,但征信社还是要强调,如果社会风气不改变,在多的法律也没办法避免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