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本市表扬108年社会教育贡献奖实施计划办理。

二、为推展社会教育,表扬对社会教育贡献之团体及个人,以激励社会大众志愿之精神,本局办理旨揭表扬活动,请各单位踊跃推荐人员参加。

三、活动相关讯息如下: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8年6月14日(星期五)止。

(二)收件地点:欲申请者请将相关表件寄(送)至承办学校瑞丰国小辅导室(桃园市八德区介寿路二段933巷40号)。

四、本案联络人:瑞丰国小辅导室邓秀美主任,电话:03-3682787分机610。

五、本局于汇整各单位推荐资料后召开审查会议,俾以决定表扬团体及个人名单,获选为优异之团体及个人,择期公开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