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教计[2020]5号)中“坚决落实减少人员聚集的要求,主要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平时科目成绩、相关技术技能证书进行初步选拔,采取网络视频面试形式进行二次遴选”要求,特制定如下免试条件。

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进入所报专业学习,不再参加笔试和面试。

1、高中或中职就读期间获得区级以上(含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2、高中或中职就读期间获得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宏志奖学金及其他市级以上智育奖学金;

3、高中或中职就读期间获得科技竞赛或职业技能竞赛区级三等奖及以上(含)奖项的(含集体奖项);

4、高中应届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均合格或高中往届毕业生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均达到C级以上(含),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的;

5、高中或中职就读期间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初级以上(含)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6、退役士兵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的;

7、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含)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的。

加分是指在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和之外额外增加的分数。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加分,加分可累加计算,最高分值为20分。

1、农村户籍考生加10分;

2、文体特长生视特长等级加5—20分,具体包括:

文艺特长生:乐器演奏(西洋乐器和民族乐器)、舞蹈表演、声乐演唱、戏剧表演、书法绘画(以上需具有相关特长等级证书)或参加过专业演出、比赛,获得过表彰、奖励(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体育特长生: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含)体育赛事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八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3、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或其他优秀称号的,累计最高可加20分;

4、在校期间各类比赛获奖的,累计最高可加20分。

总成绩(满分120分)=笔试成绩(100分)*30%+面试成绩(100分)*70%+额外加分(20分)

笔试成绩根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会考成绩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平时科目成绩折算,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中有一科以上(含)成绩不合格或会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中有一科以上(含)成绩未达到C级的,笔试成绩按笔试满分的50%计算,计50分;

2、三校生中职阶段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的,笔试成绩按笔试满分的80%计算,计80分;三科中有一科以上(含)成绩未达到60分的,笔试成绩按笔试满分的50%计算,计50分;

3、不符合以上条件或无法提供相应成绩证明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笔试满分的40%计算,计40分。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相关专业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选拔工作。选拔程序分为免试认定和面试两个部分。

1、免试认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传免试证书原件图片等相关材料,经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符合条件的确认免试录取。

2、面试: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评两部分,采用线上视频考核方式分专业进行。

录取工作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录取结果。考试考生必须同时具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才具备录取资格。免试考生须获得学院核发的《免试确认单》才具备录取资格。

按照“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考生根据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招生计划,按考生专业志愿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1、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是美术类专业,只有参加北京市美术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职)的考生可以报考。

2、报考国内安全保卫专业和空中乘务专业的所有考生(包括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均须参加面试,面试未达到专业要求的自动转入考生报考的下一志愿,如考生未报考其它志愿且不服从调剂,予以退档。

3、根据我院学生管理规定,学生不得纹身,如有发现,不予录取。

4、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高考。

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本次自主招生工作。

2、自主招生工作严格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公平公正、接受监督”的原则,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3、加强管理,严格纪律。在本次招生工作中要求从事和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本市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条例,违者追究相应责任。

考生可登录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网站(zs.bcpl.cn)或拨打咨询电话89269998、89269999进行咨询。

十四、本章程由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