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满足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道县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职位明细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30岁及以下(30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品行优良,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严于律己;能熟练掌握计算机网络知识,具有较强的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按笔试成绩1:2比例确认面试名单;低于1:2的按实际参考人员考试,面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方可进行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待定。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
(1)体检。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实行等额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按医院标准收取,由考生个人自负。
(2)考察。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根据空缺名额,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因岗定薪),按正式聘用合同发放工资。聘用期二年(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聘用期自合同签订日开始计算。试用期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