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类、美术学专业:在区分科目类的生源地,只招艺术文或首选历史科目的考生,色盲者不予录取;

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按照平行志愿艺术类计划1:1出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分档至各专业。广东省投档成绩为综合分,其它各省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按各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超过1:1出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队进行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

如生源所在省对投档录取条件等有最新规定,则按该省相关政策执行。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