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护理学院老区地址:郑州市建设东路3号;

③ 高职高专到 2010 年 9 月 1 日 毕业2年或2年以上,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自考生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都须参加同等学力加试。加试科目为:《生理学》、《病理学》。

复试成绩=护理操作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护理综合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⑵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初试占60%、复试占40%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

⑶ 护理综合笔试、专业面试成绩、同等学历加试科目低于60分,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⑷ 根据《郑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和招生优惠政策,复试结束后我院将根据考生的综合排名、入学前本科成绩、毕业学校等综合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奖学金类别。

3. 复试结果将于复试结束48小时内在网上公布或电话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