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结婚的男女,应于婚礼前至少半年向将举行婚礼的圣堂区登记,安排婚礼地点、日期及填写一份男女双方初步个人资料和自由身份的表格。
应与所属堂区的司铎主持的“婚前查询”。
新人双方须到任何政府婚姻登记处,并声明是天主教徒,要到某天主教圣堂举行婚礼,以便领取婚姻登记官证明书,俗称“教堂纸”。
建议婚礼日期须待婚前查询办妥及双方向圣堂办事处呈交政府婚姻登记处签发的婚姻登记官证明书,方可作实。
参加由“香港明爱家庭服务”及“香港公教婚姻辅导会”所举办的教友婚前培育活动及婚前辅导或接受类似的婚前培育。
查询详情可致电堂区办事处,或亲临圣堂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