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
国立宜兰大学图书资讯馆以下简称本馆为便利本校教师及各单位利用
国立宜兰大学图书资讯馆(以下简称本馆)为便利本校教师及各单位利用馆藏视听资料进行教学或社团活动,特设立团体视听室,配置相关视听设备,并订定“国立宜兰大学图书资讯馆多媒体中心团体视听室使用管理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 (一) 借用团体视听室,请事先至本校场地预约管理系统提出申请,最迟应于使用前一天完成预约登记。 (二) 借用人需于借用时间十五分钟内凭证到流通柜台报到,并由柜台人员代为开启视听室后入内使用
为严格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借用人员管理行为
为严格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借用人员管理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守借用人员管理规定。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通知要求,不得以日常工作为由借用人员,也不得以跟班学习、集中办公等名义变相借用人员,确因重要阶段性工作、专项活动等上级明确需要借调人员的,须经借出、借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向党群工作部书面备案同意方可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期满后确因工作需要继续借用的,重新办理手续,累计借用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