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衍生品、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个开放期前1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久期管理策略、类属配置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策略,以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