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亚洲总合非投资等级债券基金-月配息型(美元)

经理公司应以分散风险、确保基金之安全,并积极追求长期之投资利得及维持收益之安定为目标。以诚信原则及专业经营方式,将本基金投资于国内外之有价证券。原则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届满三个月(含)后,整体资产组合之加权平均存续期间应在一年以上(含);自成立日起六个月后,投资于高收益债券之总金额不得低于本基金净资产价值之百分之六十(含),其余资产之运用以货币市场工具及投资于经第4点所述之任一信评公司评定债务发行评等达BBB / Baa2级以上之债券为限。投资所在国或地区之国家评等等级未达相当于BBB / Baa2级者,投资该国或地区之政府债券及其他债券总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净资产价值之百分之三十。投资于外国有价证券之总额不得低于本基金净资产价值之百分之六十。投资于亚洲国家(含中华民国、香港、中国大陆地区、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印尼、泰国、日本、越南、巴基斯坦、斯里兰卡、蒙古国等国)或机构所保证或发行、注册或挂牌之债券,不得低于本基金净资产价值之百分之六十。惟依经理公司之专业判断,在特殊情形下,为分散风险、确保基金安全之目的,得不受前述投资比例之限制;且特殊情形结束后三十个营业日内,经理公司应立即调整,以符合前述之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