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住宿优惠-校外住宿:符合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或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划助学金补助资格之学生,若于校外住宿,符合申请租金补贴之条件且检附相关文件,依其所在区域补贴校外住宿租金每月2400元至3600元。(教育部111年10月6日修正发布)
(1)申请日期:即日起自112年3月20日前,向学校主动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文件:校外住宿租金补贴申请书1份【必备】、租赁契约影本1份【必备】、建物登记第二类誊本1份【必备】※具低收、中低收身份者,应检附“(中)低收入户证明”※第1学期已申请并符合弱势助学生助学资格者,应检附“3个月内户籍誊本(仅需个人及家庭应计列人口资料)”※第1学期未申请弱势资格学生,则需另提供符合弱势助学资格相关文件。
(3)本次补助月份为112年2月至112年7月(共6个月),租屋契约未达范围月份者,依实际签约月份计算(例: 112年2月30日~112年6月2日,则补助2月~6月共5个月)。
(4)拨款预计日期:112年7月1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