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奖期限:109年9月1日至110年2月28日或110年3月1 日至110年8月31日。
二、任一学期韩文成绩80分以上或韩语文能力2级以上检定通过者;
三、该期间可出国进修者(推荐时,请先行评估申请学生赴韩研习决心,包括独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态度,南北韩可能发展情势,役龄男性兵役及韩国当地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现况等因素;
四、未曾领取本想奖学金之我过大专院校在校生;
于109年6月26日前,以电子公文将所推荐学生名单函报驻韩国代表处教育组,学生报名文件请另以PDF压缩档,传送至该组电子信箱korea@mail.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