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会申请】科技部111年第1期“补助国内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申请自3月1日开始,校内截止日期111年3月30日止。
1.申请期限:校内受理时间3月1日至3月30日。
2.研讨会举办期间:须为规划于111年4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间举办之研讨会。
(2)送出后请通知研发处学术组萧月仙小姐(校内分机550#301),以利汇整续办。
4.科技部“补助国内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作业要点连结如下:
(1)同一案件向二个以上机关提出申请补(捐)助,应列明全部经费内容,及向各机关申请补(捐)助之项目及金额。
(2)国际研讨会中邀请之专家学者不可再依科技部补助邀请国际科技人士短期访问作业要点申请额外补助。
(3)为鼓励与国际性学术组织联合举办国际大型(1000人以上)学术会议,请申请人详细填报外籍学者参与人数及国家数(含我国至少3国以上,惟不包含大陆地区及港、澳),俾利审查。申请案经审查后未获补助者,不得提出申覆。
(5)申请举办之研讨会如以视讯或其他数位科技为之,其参加人员以上述科技方式参与会议者,视为亲自出席会议。
6.预定审查结果公告日期:111年6月1日。
7.科技部联络窗口:
(1)为避免网络壅塞,请申请人及早作业。系统操作如有问题,请洽科技部资讯系统服务专线。
(2)相关规定如有问题,请洽科技部科国司孙小于科员。Tel:02-2737-7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