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我省2021年高校综合评价工作要求,依据《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学校对报名考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现将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初审通过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1年5月24日—2021年5月30日。

公示结束后,初审通过的考生登录本科生招生网(网址:[URL]网上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后点击页面下方“报名缴费”按钮缴纳60元综合评价面试报名费(通过微信支付),支付时间为:5月26日0点-6月1日24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已缴纳费用但未参加面试者,报名费不予退还。缴费工作完成后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2日0点-6月11日24点。面试时间初定6月12-13日,后续工作安排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和“南京医科大学招生”微信公众号。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反映。

特别提醒: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个人进行综合评价考前辅导或培训,凡是假借南京医科大学名义,通过打电话、邮寄信件等方式要求考生参加考前辅导或培训,均为虚假行为,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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