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2010年9月,吉林中院公开审理了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吉林长春“黑老大”郝伟成等30人涉黑案。
鲍某某之所以被驱逐出境,则可以从烟台市公安局的情况通报中看出,基于的是《出入境管理法》第3条和第81条的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称,除查办王韵虹案外,深挖彻查违法“减假暂”背后的腐败根源,相继发现了罪犯邹庆、庄永华、王宝宝、郝伟成等相关人员违规减刑、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线索,与该案并案查办。
这项“中国法律”应该指的是《律师法》,而这从同一天北京市司法局的吊销鲍某某律师执业证书的通报中可以看出,其隐瞒自己具有美国籍的身份,仍然以中国籍的身份申请律师的注册登记,属于《律师法》第49条3项“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也正是因为他的这个示例,北京市司法局还在通告最后提到,“近期司法部已部署开展针对律师违规兼职和丧失中国国籍后仍然执业等问题的专项清理活动。”
裁定书显示,2012年10月、2015年2月、2016年12月20日,呼和浩特中院共减去罪犯郝伟成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的刑罚执行。刑满日期为2026年12月10日止。
因信用证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邹庆,也在交付执行后,获得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的两次减刑,先从无期徒刑减为14年有期徒刑,随后又减刑一年半。9月17日,最高检和公安部的联合督导组通报了关于鲍某某涉嫌性侵韩某某案的调查报告,观察者网也对此进行了报道。
郝伟成案涉及众多官员备受社会关注,其中包括吉林省公安厅原纪委副书记王子桐、长春市绿园区原副区长安然、长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原支队长徐为民、长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六队原队长杜占华、长春市公安局站前分局原局长廖春明等多名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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