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107年12月21日台教文(三)字第1070208645B号令修正发布教育部鼓励国内大专校院选送学生出国研修或国外专业实习补助要点办理。
二、108年学海筑梦及新南向学海筑梦计划第二次甄选,相关作业时程如下:
(一)108年9月1日以前:各校上传校内甄选办法。
(二)108年9月30日以前:各校提出申请补助计划书。
(三)108年10月至11月间:审查各校计划书(包括初审及复审)。
(四)108年11月30日以前:核定并公告审查结果。
四、本案办理原则、审查作业、应注意事项、经费核拨及结案等相关事宜悉依前述要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