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110年10月20日台教文(三)字第1100136871A号令修正发布“教育部鼓励国内大专 校院选送学生出国研修或国外专业实习补助要点”办理。 二、111年学海筑梦及新南向学海筑梦计划第2次甄选相关作业时程如下: (一)111年9月1日以前:上传校内甄选办法。 (二)111年9月30日以前:各校提出申请补助计划书(仅收新计划案)。 (三)111年10月至11月间:审查各校计划书(包括初审及复审)。 (四)111年11月30日以前:核定并公告审查结果。 三、本次计划送件,请至本部国内大专校院选送学生出国研修或国外专业实习网站([URL]提出线上申请。受理起讫日期为111年9月1日至9月30日23:59止,逾期送出申请者,不予受理亦不接受补件。 四、本案办理原则、审查作业、应注意事项、经费核拨及结案等相关事宜悉依前述要点办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