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花莲县文化局办理112年度“花莲县表演艺术人才培育计划简章”暨 “补助表演艺术活动审查作业要点”案,第二次审查作业自 112年3月1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开放受理,请立案演艺团队踊跃送件。

一、依据花莲县文化局“花莲县表演艺术人才培育计划简章”暨“补助表演艺 术活动审查作业要点”办理。

二、申请相关资讯如下:

**演出期间:112年7月至11月办理之演出。

**收件日期:112年3月1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受理申请送件,以邮戳为凭。

**参加审查之送审文件资料,无论是否获选,概不退件。

四、请备妥申请表及计划书一式7份、立案团队登记证、身份证 等相关演出经验证明资料,寄至该局表演艺术科( 970花莲市文复路6号),信封请注明申请“花莲县表演艺术人才培育计划简章”或“补助表演艺术活动审查作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