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事实 当事人金某某,自2019年1月至2022年8月期间使用门诊大病手册就诊时,涉嫌存在虚构病种、超范围超适应症用药及治疗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情况,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2280.18元。
处罚事由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 1、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32280.18元;2、处骗取金额二倍的罚款即64560.36元;3、于2022年9月2日起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9个月;4、根据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审议意见移交同心县卫健局依纪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