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9年10月13日局授住字第0990303049号书函转国防部总政治作战局公告办理台中市“大鹏新城改建基地”等4处计93户国军老旧眷村改建零星余户折价促销事项,相关重点如下:
减沂期间:
九折期间:自99年10月20日至100年4月20日止。
(二) 八折期间:自100年4月21日至100年10月20日止。
(三) 七折期间:自100年10月21日至101年4月20日止。
二、 各折减促销期间第一个月,优先开放公务员、教员等10类人员申购,第2个月至第6个月止,再开放具中华民国国籍并年满20岁之国民申购。
三、 于每月25日(遇假日递延)办理看屋事宜。有意承购者,于经申请核定并缴纳10%保证金后,不办理退款。
四、 于10月20日起申请作业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以书面申请(含传真)时间认定先后顺序。
六、 余屋清册请参阅原函及附件影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