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昨日消息指,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长、十三届全国政协前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前主任沈德咏涉嫌受贿一案,国家监察委员会已完成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以涉嫌受贿罪对他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进一步办理中。

沈德咏于今年3月受查,上月被开除党籍及公职。调查显示,他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大搞司法腐败、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其行为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现年68岁的沈德咏是江西修水人,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学专业毕业,有研究生学历及法学硕士学位。他早年在江西工作,1998年10月担任最高法党组成员,其后兼任最高法副院长等职务。他于2006年11月起任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08年4月任最高法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及一级大法官,同年6月任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