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于2018年6月4日向我局提出港口经营许可延续的申请,我局于2018年6月4日依法受理。我局按程序办理,经核查,申请提交资料齐全,符合延续条件,我局决定准予你公司(港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港口经营许可,本许可有效期为1年。

本行政许可自发布之日起1年内准予从事范围内的业务,港口经营人应当在《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30日以前向我局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我局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

1、港口旅客运输服务:进港车辆管理、旅客休闲服务。

2、船舶港口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船舶污染物清运。

本许可有生效期为1年。本行政许可自发布之日起1年内准予从事范围的业务,港口经营人应在(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30日前向我局申请办理延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