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以各专业学位所在学院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加奖学金评定。延期毕业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二)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学校研究生科研奖励计划、研究生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与入学“绿色通道”、学校教育基金会奖助基金共六部分组成。
学业奖学金由新生学业奖学金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组成。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两档:一等奖学金用于奖励硕士阶段的硕 博连读生(含本科推免-硕博连读),奖励金额为1.2万元/生/年;二等奖学金用于奖励推免生和入学考试总成绩在一志愿报考学院及报考专业内排 名前50%(大口径招生学院以最终录取专业排名计算)的研究生,奖励金额为0.8万元/生/年。二年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两档:一 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30%,奖励金额为1.2万元/生/年;二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50%,奖励金额为0.8万元/生/年。
研究生科研奖励计划包括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奖励、博士研究生重点选题支持计划、研究生访学(国内外)研究资助计划、研究生学术交流(国内外)资助计划,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资助计划等。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以依据相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学校设立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金,用于帮扶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遭遇重大自然灾害的研究生。家庭经济极其贫困的研究生新生可以通过学校设立的入学“绿色通道”暂缓交纳学费。此外,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取全日制研究生,还可获得每人每年不超过 1.2 万元的学费资助。
教育基金会奖助基金是由学校校友捐资设立的各类奖励基金。研究生奖助项目和评审办法由教育基金会统一制定、颁布并组织实施。
我校奖助学金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本说明公布后的学校奖助学金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