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一)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档案转入山东大学且无工资收入),每生每年8000元。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奖励名额,学校择优评定,每生每年2万元。

(五)优秀生源奖学金。对推荐免试到我校的国内高水平大学的毕业生将择优给予奖励,每生最高奖励24000元。

(六)单项奖学金。我校设有近20种单项奖学金,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用以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最高奖励金额10000元/生。

(七)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33-税务专业基础 税收学是全国税务专业硕士入学初试考试的专业基础课程。

经济学院同等学力加试:1.经济统计2.西方经济学(微观、宏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