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一个工作认识的朋友(男生),敲我的MSN,跟我说了一件让人觉得感恩的事情。
他问我说,“记得你是基督徒,对吧?”
他说:“我最近也开始去教会了,而且最奇妙的是,是我男朋友的妈妈主动邀我上教会的。据说,他男朋友的母亲是非常虔诚的基督徒。
我听朋友跟我分享他男朋友的母亲如何愿意接纳他、喜欢他,让他有像家人般相处的温暖,他非常乐意和他们一起上教会,也乐意和牧师谈关于“同志爱”,乐意聆听教会对于同志爱的观点。
听完之后,我很感恩,更是佩服这位“虔诚的基督徒”母亲,颠覆了我对“虔诚基督徒”=基要派=厌恶同志的刻板印象。
对于同性恋,我相信,不少弟兄姐妹还是视为一种因人的罪而造成的扭曲,是不见容于神的,是神所厌恶的,且因此而或多或少在心理无法坦然接受同志存在于自己的“教会生活”中。亦或者能接受,只要这位“同志”不是我的家人/朋友就好。能像上述朋友的男朋友的母亲那样,撇开自己,以耶稣基督的爱出发,接受自己的儿子是同志的事实,接纳儿子的爱人,且邀请他上教会,认识上帝,认识福音。
我们必须承认,对于同志议题,常常把同志做为一种人种分类概念与同志作为生活中具体会遭遇的个人混淆在一起,把圣经教导我们面对“同志爱”的态度,落实到具体可见的同志身上(因此,基督在历史上才有那么多不光采的迫害同志的行为,并且被女权/同志团体视为异性恋霸权)。然而,这其实是两个不同层次的事情,而且绝对不容混淆。
面对“同志爱”这件事情,圣经有定论,是神所不喜悦的,但是,作为人的“同志”本身,却一样是神所爱的,和我们无异,都只是可怜的罪人,需要神的恩典/福音,救赎我们脱离罪的处境。因而,在生活中实际面对同志时,应该拿出基督的爱来爱他们。
只是,我们必须承认,事不关己时的嘴巴说说很容易,当“同志”是自己的亲人/好友时,心里那种“排斥感”,往往横梗其间,使人难以“爱”到底。如果不是“主流”教会中的成员或多或少对于“同志”仍带有排斥和刻板印象,不会我们的“主流”教会中那么少见到同志的身影,而同志想成为基督徒,或原本是基督徒而发现自己的同志倾向的弟兄姐妹,还得特别求助于“同光教会”。
所以,当我听到朋友的男朋友的母亲,一位虔诚的基督徒,竟能让基督的爱胜过人的“排斥感”,在生活中落实基督的爱,去爱那可能光靠自己爱不下去的对象,且乐于分享福音,且邀进教会。这位母亲,以爱的行动化解了她对同志(教义/理论) 的排除,用行动活出了基督徒的美好见证。
我从这位母亲的身上,看见爱是如何胜过一切,只要人们愿意将爱活出来,以来自基督的爱来爱那些原本可能靠自己爱不下去的人。面对一个需要福音的活人,我们应该先爱了再说,而不是想清楚了对这个人的分类后再决定要不要爱。
若有更多的弟兄姐妹能够让基督之爱走在我们人的私心之爱面前,以基督的爱接纳那些我们不了解,或因不了解而产生误会/厌恶的人们,相信我们的教会会更受神的祝福,且能把福音传给更多的人,你说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