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6月2日)发表的宪报载有一项法律公告,内容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已授权将储税券所应付利息的利率调整。由2022年6月6日开始,新的年率将从现时的0.05%调高至0.1333%,即根据新的利率,每月每100元可赚得利息0.0111元。

储税券利率会跟随市场利率走势,定时作出调整。现时该利率是参照三间发钞银行10万元至49.9万元12个月定期存款的平均利率,每月作出复检。

新利率将适用于所有在6月6日或该日以后购买的储税券。6月6日前购买的储税券将仍旧按照购券当日的利率计算利息。

储税券的利息是按照单息计算。利息是由购买当日至使用该券缴税的日期止,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亦可按比例赚取利息。储税券用作缴付税项,才可计算利息。如将储税券的本金值归还予其持有人,则不会支付利息。

储税券利息调高至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