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产最怕发生纠纷,财政部南区国税局昨(31)日表示,只要继承人已缴清遗产税,不论彼此之间协议如何分割遗产,都不需要再课征赠与税。

南区国税局表示,依据民法规定,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不只一人时,按人数平均继承,也就是常说的“应继分”规定,会设置此规定,主要是为了在继承权发生纠纷时,可以凭以确定继承人应得的权益。

不过,如果是继承人之间自行协议分割遗产,在分割遗产时,其中某几位继承人可获得比应继分较多的遗产,只要订定遗产分割协议书,民法并未对此限制。

该局举例指出,被继承人林先生死亡,遗有一笔土地公告现值5000万元,以及现金100万元,甲、乙、丙三位继承人订定遗产分割协议书,甲分得土地一笔5000万元,乙、丙各分得现金50万元,甲、乙、丙三人分配到的财产价值虽然差很大,但并不能以此认定,彼此有赠与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