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声明提供的资料属实及已经阅读《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
根据第8/2005号法律《个人资料保护法》的规定:
本人为澳门理工学院毕业生,同意澳门理工学院校友会向澳门理工学院核对相关资料之真确性,且根据第8/2005号法律《个人资料保护法》的规定处理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并进行保密。
基于履行法定义务,上述资料亦有可能转交其他有权限实体。
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查阅、更正或更新存于本会的个人资料。
本会人员在处理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时,均会作出保密及采善保管的措施,直至该等资料使用完毕及保存期结束,届时有关资料将按规定销毁或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