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岁妇因感情纠纷起底女子被捕,女子与被捕人丈夫曾有感情关系。(资料图片)

隐私专员公署今日在港岛区拘捕一名35岁中国籍女子。被捕人士涉嫌在未经资料当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她的个人资料,违反《个人资料(隐私)条例》第64(3A)条的规定。

调查显示,事主与被捕人士的丈夫在2019年至2021年间曾有感情关系,两人分手后事主将上述关系告知被捕人士。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期间,有人在一个社交媒体平台的群组上先后发布了三条包含事主个人资料的讯息,并对事主作出负面的评论及指控。被披露的个人资料包括事主的中文姓名、英文姓名、别名、出生年份、居住地区、工作地区,以及她的职业和照片。被捕人士获准保释,隐私专员公署会继续调查案件。

隐私专员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属严重罪行,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5年。《隐私条例》亦适用于网上世界,市民在网上或社交媒体平台发布或转载“起底”讯息前,都要三思,以免触犯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