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商会是由河源籍自然人或法人在广东省投资兴办,经本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自愿发起组成,以推动经济合作交流为宗旨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诚信守法、团结协作;资源共享、共谋发展;扬善积德,奉献社会。加强广东与河源地区的经济、文化协作和交流。

(三)持有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一)出席会员大会并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三)对本会工作的建议、批评和监督;

(四)获得本会为会员提供各项服务的优先权;

(五)获得会员名册,分享本会其他会员单位的经济信息及产品资料介绍;

(六)获得本会为会员提供的最新信息资料;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及参与本会活动时发生的费用;

(七)自觉维护本会的声誉和社会形象;

(八)及时反馈对本会及会员有影响的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常务副会长每届缴纳会费30万元;

(二)填写入会申请表。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法人近期两寸免冠彩照三张,1000字以内的单位情况简介一份,及其他必要的资料;

(三)经秘书处初审,报秘书长会议或会长通过后,在商会网站公告;

(六)定期将新入会会员名单报常务理事会及理事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