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3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并修订了43部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集中体现了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公司党委、董事会、经理班子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将安全生产与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特别是第一次审议通过的《蓝科高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共同负有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明确了公司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的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的原则。
上述审议通过并修订的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43部规章制度自2017年11月1日起试行。此前颁布的蓝科高新安全生产责任制(试行)》等30部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同时废止。因制订《蓝科高新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规定(试行)》,2010年11月30日发布并试行的《蓝科高新防尘防毒设施管理制度(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