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做好馆藏文物的陈列展示,并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组织举办和引进临时性展览。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要求,积极组织举办有关专题性展览,适应和满足广大观众的需求。
2、积极做好社会流散文物的征集,认真做好馆藏文物的保管维护。
3、认真做好观众的接待服务,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发挥社教功能。
4、积极进行科学研究,不断提高文物陈列展示和保管维护水平。
洛阳文物考古研究院是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主要职责:广泛开展历史研究,重点加强洛阳地方史的研究。
1、从事古都文物古笈的整理、标点和注释工作,探索洛阳古文化的特点及影响;
3、承担上级科研机构和市领导分配或交给科研任务;
4、组织学术研讨,开展广泛的学术交流。
1、做好历代古墓葬及壁画、文物随葬品的陈列展示;
2、通过对外展览,激发人们的爱国主义热情;
3、促进国际间的文化交流;
4、研究保护古代墓葬及壁画、文物随葬品。
1、负责汉魏故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遗址保护,弘扬民族文化;
2、负责汉魏故城的研究、展出、宣传,部分中外游客的接待;
1、负责关林庙古建筑群的保护与维修,古柏的保护与病害治理;
2、以三国文化为中心,认真研究关公文化的地位和作用;
3、古代石刻文物的征集、收藏、保护、研究,开展业务研究,汇总新的科研资料;
4、搞好对外开放,做好外事宣传工作和对外交流工作。
主要职责:征集、整理、保存、展览洛阳地区的民俗文物、实物标本,开展民俗学的研究工作,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移风易俗教育和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鼓励群众为振兴中华而奋斗。
1、负责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
3、负责文物及相关研究、历史知识普及。
主要职责:通过革命事迹和革命文物的展出,起到纪念老一辈革命者丰功伟绩的作用,使广大群众受到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历史知识和文化水平。
1、负责全市文物钻探工作的管理和实施;
2、负责对全市文物钻探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技能培训和考核;
3、制定统一的文物钻探技术规范、统一工程质量标准和收费标准;
4、负责对外文物钻探业务的组织、协调。
主要职责:负责联系对国内外文物展览以及文物资料的管理和研究。
2、受市文物局委托监察违犯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3、完成市文物局交办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