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清溪河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程于 2019.01.17 日在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2019.02.21日在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19.02.21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咸安区清溪河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程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如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