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京召开“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安排,正式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张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事项的公告(第23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2月12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在抓紧制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将陆续发布。现就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3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务院法制办在京联合召开宣传贯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于2014年2月12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今日颁布,将于6月1日起施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焦红、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司长王振江出席会议,介绍《条例》修订情况,并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