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国卫法制发〔2017〕43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等法规、文件的规定,现对拟执业登记机构予以公示。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许可前公示期为10日(2022年10月19日-10月29日),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或匿名电话,原则上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