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消保委通过媒体发布消息称上海迪士尼不接受调解坚持对游客翻包检查。此消息一出就引发舆论强烈反响媒体纷纷把批评的矛头指向上海迪士尼以致于上海迪士尼不得不在当天晚上出面回应提出“上海迪士尼不接受调解”的说法不符合事实并针对“翻包”争议回应称“应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需要在所有游客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之前对游客及其携带的行李物品进行安检。”

必须指出的是安检与“翻包”是两回事。安检顾名思义是安全检查目的在于检查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而上海迪士尼“翻包”的目的是什么?在发生了华东政法大学学生小王诉迪士尼案以后各方面应该都很清楚了“翻包”的目的在于禁止游客携带食品。而这里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安检有法律依据而“翻包”没有法律依据“翻包”很可能涉嫌侵犯游客的合法权益。上海迪士尼在回应中把两者混为一谈不知是真的不懂还是有意为之。

上海浦东消保委在宣布迪士尼不接受调解后各方都持有一个共同态度那就是依法解决纠纷。这一点值得称道体现出了我国作为法治国家法治精神已深入人心。而依法解决有几种方式这里不妨做一个具体分析。

首先调解本身就是一种法治方式和法律程序。根据我国人民调解法在司法诉讼之前依法调解纠纷是有法可依的。浦东消保委称迪士尼不接受调解也并不意味着调解的失败事实上还可以在更高的层面上在更多方的参与下重启调解。

其次行政监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着规范市场活动依法维护市场公平公正的职责。在接到设诉后或者在当前这样的舆论环境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启动调查程序围绕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对迪士尼合法经营情况进行调查也是十分必要的。

第三司法监督。今年年初华东政法大学学生小王起诉迪士尼“翻包”一案虽然是个案但是由于它涉及到了迪士尼带有共性的问题完全可以起到影响性诉讼的效果。如果法院判决迪士尼违法“翻包”侵权这个案件将起到示范性意义终止迪士尼的违法行为。如果小王败诉当然是另一个结果了。但是法院仍然还可以就此案提出司法建议要求迪士尼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公益诉讼。浦东新区消保委面对消费者对迪士尼的投诉可以与迪士尼调解解决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省市一级消协对迪士尼提起公益诉讼。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事实上每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公益诉讼都是一次依法**的公开课都必然会推动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与提升也都必然会倒逼企业的合法守法经营。所以我们更期待消协能擅用法律赋予的权利让消费者更有尊严。

一直以来上海迪士尼在“翻包”问题上态度强硬对国际惯例和国内传统也采取双重标准对其有利者就采用不利者就摒弃造成了“店大欺客”的不良印象。这一方面与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态度未明有关;另一方面也是上海迪士尼法治观念缺位的表现。事实上无论是国际惯例还是国内传统都要接受法律的检视即使是国际惯例违反了中国的法律也不适用于中国。

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解决“翻包”问题我们有足够的法律途径我们相信这个问题一定能够在法治的轨道上依法解决给消费者一个公道给法律一个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