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38号)文件精神以及我院《关于印发〈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奖励金评选实施办法(试行)〉等五项制度的通知》(湄职院学〔2021〕5号)文件的《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实施办法(2021 年修订)》,规定学院设立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用于补助我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毕业生参加公考、考级、考证、面试等,现将我系2022届毕业生就业补助金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来电告知。
附件:工艺美术系2022届毕业生就业补助金评审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