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据本市111学年度国民中学学术性向暨创造能力资赋优异鉴定简章(以下称鉴定简章)办理。

二、 为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应试者需配合防疫措施如下:

(二) 鉴定当日学生进入校园时请自备配戴口罩,并提前报到实施相关防疫措施(如:进校门时需配合量体温、手部消毒及单一行走动线等)。为加强落实防疫措施及提高鉴定试场品质之安宁,未开放家长入校陪考,亦不设置家长休息区及中午用餐区;惟为使家长安心学生确实进入试场应试,将安排工作人员引导学生至试场教室。

三、 请各校协助将上开讯息置于学校网站首页,余悉依鉴定简章赓续办理。

四、 本案倘有相关疑问,请迳洽本局特殊教育科陈小姐(03-3322101分机7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