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心理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接受初步的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训练,能够在科研部门、教育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针对不同的领域(例如但不限于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经济决策、公共关系、市场营销、广告策划、工业与商业设计、公安、军事、体育(含传统保健体育)、文化艺术、航空航天、医护、社会工作等)从事相关的工作或继续攻读相关学科的硕士、博士学位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心理学实验研究设计、分析方法以及查阅、理解和写作专业文献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心理学的实证以及相关的统计、测量技术,具有从事相关方面研究与实践工作的基本能力。
1.具有良好的中英文语言运用能力,能够利用计算机以及信息技术进行文献检索、数据和文字处理等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学、哲学、历史学、人类学、政治学、艺术、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人文社科方面的知识,具有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等方面的知识;
2.掌握心理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心理学的实证以及相关的统计、测量技术,掌握心理学实证研究设计、分析方法以及查阅、理解和写作专业文献的方法,了解心理学科的专业发展趋势和应用前景,具有初步的对实践领域的具体应用问题的敏感性和解决能力;
3.具有知识获取、知识应用和知识创新能力,具有一定的政治分析能力、较严密的逻辑推理能力和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具有与他人和谐交往的能力及良好的适应和心理调节能力,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环境下的交流、竞争与合作的初步能力。
1.课程类别: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三个课程模块,其中公共基础课与学校其它专业统一设置。
2.课程性质: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等三类课程均分为必修课和限选课,其中公共基础课还包括任选课。必修课须全部修读;限选课修读规定课程的90%左右;任选课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在公共任意选修课程(见附表1)和网络教学任意选修课程(见附表2)模块内选择修读,任选课可跨院系、专业和年级选课修读。
3.课外综合素质拓展:分为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课外学习等三类(见《湖南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与拓展课外学分实施办法》)。
4.核心课程: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心理统计学及其常用软件、心理测量学、心理咨询技能训练、临床与咨询心理学、生理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变态心理学(中西医结合精神病学)、心理学史、管理心理学、教育心理学。
5.学分要求:总学分为207(最低要求,含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与实践教学环节),学生修读完规定的课程,完成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达到课外综合素质培养与拓展要求,并取得相应的学分,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即取得毕业资格。
2.限选(共计7学分,最低要求选修5学分)
3.任选(共计147学分,最低要求选修10学分)
公共任意选修课程(59门,8**分)
F0001-F0065
网络教学任意选修课程(79门,158学分)
2.限选(共计16.5学分,最低要求选修11学分)
2.限选(共计26学分,最低要求选修18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