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普者黑景区保护管理条例》执行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一号)
为保障《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普者黑景区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普者黑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切实规范景区管理工作,现就贯彻执行《普者黑景区保护管理条例》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从2015年8月1日起,普者黑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景区管委会”)依法履行《普者黑景区保护管理条例》赋予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权。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做好景区保护管理工作。
二、普者黑景区资源有偿使用费、景区门票单独收取的制度,丘北县委、县政府正在积极研究制定,将按程序分别报经省人民政府、省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三、普者黑景区殡葬管理问题,水源地保护区和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从《普者黑景区保护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禁止新建翻修坟墓。违返规定的,坚决依法处理。二级和三级保护区范围内,待公益性墓地划定后,按照《普者黑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四、普者黑景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房,不符合《普者黑景区本土建筑设计导则》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建房者办理有关手续。
五、普者黑景区禁渔区、垂钓区、露营区和野炊区,由景区委会依法划定,并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六、普者黑景区保护范围内水源地、一级、二级和三级保护区以及湖滨带的具体范围,由景区管委会按照《普者黑景区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的范围,实地勘界,设置界桩、界碑,并向社会公布。
地址:云南省丘北县锦屏镇政通路1号 电话:0876-412210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