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地区位于中国深圳南山半岛西部、伶仃洋东侧、珠江口东岸、包括南头半岛西部、宝安中心区,是“珠三角湾区”穗—深—港发展主轴上的重要节点。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是深圳政府支持的唯一一个鼓励深港开展现代服务业合作的平台。

前海合作区的功能定位为:深港合作先导区、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结构调整区。重点发展创新金融、现代物流、总部经济、科技及专业服务、通讯及媒体服务、商业服务六大领域。

同时,前海合作区也是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的一部分。前海合作区叠加了自贸试验区的功能和政策,因此,既有全国自贸试验区共用的政策,也有前海合作区自身特有的政策,如15%的企业所得税与个人税等特殊优惠政策,比较优势更加突出。

符合《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要求的企业,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内的产业包括有:

现代物流业:

文化创意产业:

在前海工作、符合前海规划产业发展需要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前海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纳税额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15%部分,由深圳市人民政府给与财政补贴。申请人取得的上述财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入驻前海一般要求必须是新设立的企业,如在前海无实际经营地址则不能以分公司的形式入驻前海;如外省市经认定的总部型企业、注册资本超过500万人民币的,通过审批后,则可以以迁址形式迁入前海。

一般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人民币、金融类企业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港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则没有限制。

入驻前海的企业如在前海无实际经营地址,则注册地址须统一挂靠在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地址挂靠暂不收费,首次挂靠合同有效期为3个月,续期后合同有效期则为1年。

根据最新规定,前海住所托管企业新办、变更、续约业务须提交深圳市内不动产权证或经深圳市各区属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备案的租赁凭证作为实际经营地址证明材料。其中,租赁凭证的租赁期应达一年以上,租赁面积应达5㎡及以上,且办理业务时租赁凭证未过有效期。

勤勉敬业的精神是启源的根本,我们将不遗余力地说明客户迈向成功,与客户一起共铸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