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淡江大学学生专业证照取得奖励要点”(附件1)办理,经列入奖励证照类(级)别表之证照始得申请奖励。

二、证照奖励申请期程:

(一)申请期间:3月20日(一)起至3月31日(五)止(本次申请奖励之证照核发生效日期需介于111年2月1日至112年1月31日)。

(二)申请资格:本校学生于在学期间考取专业证照且申请时仍具本校学籍者。

(三)申请方式:详申请证照奖励流程图(附件5)

2、“学生学习历程”系统填报证照资料,于3月31日前打印“专业证照奖励申请表”。【未缴交申请表者视同未申请,系统于翌日凌晨准时关闭,逾时不再重新开启,亦不接受手写申请表。】

(四)缴交期限及资料:请于3月31日(五)前将证照奖励申请表及相关附件送系办。

三、本活动与联合国永续发展目标SDG4:优质教育及SDG8:尊严就业与经济发展连结。

四、业务承办人:咨商职涯暨学习发展辅导中心张立卉专员,分机3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