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教育部补助办理教师专业发展实践方案作业要点及本局108年9月5日北市教综字第1083085490号函续办。

二、旨揭研习资讯如下(详见实施计划):

(一)时间:108年11月28日(星期四)至108年12月12日(星期四)止。

(三)参与对象:任教于本市中小学及幼儿园之教师(含代课、代理及兼任教师)。

(四)研习人数:共7班,每班60名为原则,额满截止。

(一)本研习采线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

(二)请自备环保杯具、文具用品,现场无提供停车位。

(四)本研习迟到15分钟以上即视为缺课,请学员准时报到。

五、如有未尽事宜,请迳洽本市教专中心: